2004年12月1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七版: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实施机关: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被许可人:在杭省部属单位和拟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
  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及资料
  申报条件:
    1.有规范的机构名称、组织章程、业务范围和管理制度;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设施;
  3.有不少于5万元的注册资本;
  4.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3人以上;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1.开办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的申请;
  2.机构章程及管理制度;
  3.有关固定服务场所、设备和资金的证明;
  4.从业人员名册及相关资料。